自治区印发《关于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2-08-2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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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了我区遏制新增建房问题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就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自治区主要领导就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多次作出批示,调度推动工作。我区多数地区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对一些增量能够做到“零容忍”。总体来看,遏制新增取得重要进展,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个别地区处置工作进度缓慢、新增势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等问题。
《通报》强调,2020年7月3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盟市共上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94宗,占用耕地458.85亩,含永久基本农田88.05亩。已整改到位89宗,涉及耕地440.98亩,含永久基本农田87.01亩;正在整改中5宗,占用耕地17.87亩,含永久基本农田1.04亩,涉及乌兰察布市2宗、通辽市1宗、鄂尔多斯市1宗、满洲里市1宗。今年以来,自治区专项办通过技术手段又梳理出一批疑似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下发各盟市核实整改,并就重点问题下发了督办函。从前期工作看,地方上报的新增问题大多是自治区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后地方才进行处置,前期并未主动上报,反映出一些地区对遏制新增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行动不彻底,还没有建立起有效遏制新增问题的工作机制。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贯彻落实2020年7月3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韩正副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专题会议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好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的要求,坚决打好专项整治行动这场“持久战”“攻坚战”。各盟市要迅速行动,集中攻坚,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新增问题整改工作,依法依规限期消除违法状态;要不断完善遏制新增问题的工作机制,对顶风违建问题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